發布時間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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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9日,恒赫鼎富(蘇州)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赫鼎富”)收到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蘇環行罰字【2022】06第13號)。
該決定書載明本次行政處罰的緣由如下:2021年11月9日ri,蘇su州zhou市shi吳wu中zhong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綜zong合he行xing政zheng執zhi法fa局ju執zhi法fa人ren員yuan對dui恒heng赫he鼎ding富fu開kai展zhan現xian場chang執zhi法fa檢jian查zha,監jian測ce人ren員yuan在zai廢fei水shui預yu處chu理li總zong排pai口kou采cai集ji排pai放fang水shui樣yang,檢jian測ce報bao告gao顯xian示shi水shui樣yang中zhongPH值為9.5,超出了相關排放標準的管控範圍6~9。
該事件發生後,恒赫鼎富經過審慎研究分析,並按照生態環境部門的要求,針對該事件製定具體整改方案如下:
1. 恒赫鼎富廢水處理外包給專業廢水運營商蘇州市白雲環保工程設備有限公司,現決定解除與現有廢水運營商的合作,另尋具有良好信譽及廢水處理運營能力的供應商;
2. 加強對廢水處理運營及水質的監督,恒赫鼎富不定時抽查分析待排廢水結果,確保達標排放;
3. 完善製度及人員培訓,修改及完善相關管理製度,進一步明確作業規範及人員崗位責任,並加強對EHS責任人員、生產部廢水管理人員、及運營商廢水處理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公司廢水管理製度的培訓;
4. 加強對運營商的監督檢查,主要包括日常廢水處理水質檢測記錄、廢水處理記錄、日常巡查記錄、人員的規範作業、藥劑的正確添加等,通過檢查及時預防問題發生;
5. 水質異常應急處理
5.1 進水水質異常:
² 廢水處理運營商定期對各類進水水 質進行各汙染指標的檢測
一旦發現指標異常,應立即通知停止排水,並根據異常進水來源倒查及做相應檢測,確認異常原因並消除;
² 如有必要,異常廢水需導入應急池後做妥善處理;
² 後續持續監測進水水質,直至確定水質穩定符合廢水處理要求。
5.2 出水待排池水質異常:
² 廢水運營商需在待排池出水水質各汙染指標檢測符合排放標準後,方可打開出水提升泵閥門排放;
² 另由恒赫鼎富實驗室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對待排池出水水質進行監督檢測,確保廢水達標;
6. 實施整改
根據該行政處罰決定書,我司於2/9收到後立即按要求開展整改,並將2022/2/10~2022/5/9三個月作為整改期;
整改期間嚴格按照整治方案執行,限製生產(綜合考量生產用電量、用水量、主要產品產量,比事件發生前減少產能約5%),並確保廢水PH不得超過汙染物排放標準6~9;保存好整改期間的各項記錄及資料。
7. 自行或委托監測
整改期間生產廢水排放PH,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進行監測,並保存監測記錄。PH管控在6~9,確保符合排放標準;
隨時關注PH在線儀數據,一旦發現異常,按照應急處理流程立即停止排水並查找原因;隻有在排除異常,PH恢複正常後方可恢複排水;
整改結束時,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水質檢測。
8. 整改完成後備案
我司完成整改任務後,將在15個工作日內將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和整改信息社會公開情況,報貴局備案,並提交監測報告以及整改期間生產用電量、用水量、主要產品產量與整改前的對比情況材料。
以上整改方案特向貴局報備,並向社會公開(於我公司網站公布)。
恒赫鼎富(蘇州)電子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